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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和指引绿化养护外包管理工作,确保售楼处绿化达到养护管理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物业公司与绿化养护供应商签订绿化养护合同的情况,直接由房开公司与绿化养护供应商签订绿化养护合同的参照执行。
3.责任归属
3.1根据公司要求,分管绿化领导选择、确定合格外包方,并与之签订《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3.2由售楼处项目经理指定人员作为监管人员,负责对外包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外包方每月28日前,提交下月的作业计划,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工作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4.2周检:监管人员每周会同外包方负责人参照《绿化养护承包合同》、《绿化养护服务考核标准和月评分表》和〖绿化月度养护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对绿化养护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在〖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及整改记录表〗上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4.3月度检查与评审
4.3.1月检:售楼处项目经理组织责任人会同外包方主管或以上级别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参照《绿化养护承包合同》、《绿化养护服务考核标准和月评分表》和〖绿化月度养护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共同对服务质量每月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和考评,具体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外包方,双方签字确认后,各留一份。
4.3.2每月评审主要以周检和月检记录的不符合项作为评审依据。不符合项包括轻微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在服务合同中应确定每周、每月不符合项的限度。
4.3.3每月8日对外包方的服务效果进行总结评估,填写〖绿化养护工作月度评估报告〗,交外包方确认,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外包方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4.4半年度检查与评审
4.4.1半年检:物业相关部门每半年组织对外包方绿化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具体的检查时间和方法不提前知会外包方。检查结果作为对外包方的考核依据。
4.4.2 根据〖绿化养护工作月度评估报告〗和半年检情况,售楼处每半年出具〖半年度外包供应商评估报告〗,对外包方绿化养护工作做出评估,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评估报告作为是否扣减外包方服务费用和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4.5直接由房开公司与绿化养护供应商签订绿化养护合同的售楼处,物业公司与外包方虽无直接合同关系,但服务中心仍应对整个服务区域的绿化养护和环境景观进行监管,开展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开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以维持售楼处及样板房区域良好的环境景观。
5. 附件
《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绿化养护服务考核标准和月评分表》
6.相关记录
〖绿化养护工作检查及整改记录表〗
〖绿化养护工作月度评估报告〗
〖园林植物签证单〗
〖绿化月度养护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表〗
〖半年度外包供应商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