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自2017年6月以来,被告人郝某在山东省莘县、阳谷县等地的小型养猪场大量收购病死猪进行屠宰,并将病死猪肉以每斤约5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郭某、宋某等9人,由他们在市场肉摊或者肉食店销售。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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