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逻商贸城小区66号至68号东边是一个台阶,是供行人通行的公共用地,66号为了扩大诊所营业面积,私自修了花坛把路的入口拦了起来,68号为了停车,修了棚子把路拦了起来。
这两处私搭乱盖违反了如下法律:
法律依据一: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实施《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2021]79号)规定“二、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
2、位于城市重要区域之外的以下情形:(1)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建设无基础、可移动或可拆卸、高度不超过6米且符合建筑安全与质量标准的建(构)筑物。”
阳逻商贸城小区66号和68号房屋东西方向长度只有7.74米,不是9.74米,2米走道属于公共用地。66号拦路的花坛不在7.74米范围内,68号拦路的雨棚也不在7.74米范围内,是自身红线范围外的乱搭乱盖,不属于可豁免对象。
法律依据二: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22修正)第三十五条“社区环境管理应当达到下列要求:(三)环境整洁、有序,无乱搭乱盖、乱牵乱挂、乱摆乱卖。”
阳逻商贸城小区66号的花坛、68号的雨棚是乱搭乱盖,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法律依据三: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不拆除的。”
阳逻商贸城小区66号的花坛、68号的雨棚是乱搭乱盖,违反了《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第三条。
依据上述三部法律相关条款可以判定阳逻商贸城小区66号和68门口的私搭乱盖属于违法建设,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可是职能部门总是有法不依,坚持错误,保护这两处私搭乱盖,导致这两处私搭乱盖一直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