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强电部分
1.2.1单开单控:一个开关控制一组灯。
1.2.2单开双控:两个控制面板上各有一个开关按钮,两个开关按钮同时控制一个电路,比如装在楼梯上的灯,在楼梯上可以开或关,在楼梯下也可以开或关。
1.2.1 电路断点改造的定义
断点改造指的是从原来电路或者插座接线,不是从配电箱引线。新房毛坯可以断点改造,但需要和业主签免责协议。二手房毛坯一般超过5年不建议断点改造。厨房、卫生间、空调严禁断点改造。厨房、卫生间全部重新布线,不允许有接头。其他房间部位的电路接头必须留在底盒内,方便检修,不允许直接埋入墙体。特殊情况必须要断点侧面横向开槽长度不能超过100mm。

根据《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表8.5.1
表1.2.2.1 电源插座的设置要求及数量
1.2.3 电源插座的选择及高度1.2.3.1 起居室(厅)、兼起居的卧室、卧室、书房、厨房和卫生间的单相两孔、三孔电源插座宜选用10A 的电源插座。对于洗衣机、冰箱、排油烟机、排风机、空调器、电热水器等单台单相家用电器,应根据其额定功率选用单相三孔10A 或16A 的电源插座。
1.2.3.2 洗衣机、分体式空调、电热水器及厨房的电源插座宜选用带开关控制的电源插座,未封闭阳台及洗衣机应选用防护等级为IP54 型电源插座。
1.2.3.3 新建住宅建筑的套内电源插座应暗装,起居室(厅)、卧室、书房的电源插座宜分别设置在不同的墙面上。分体式空调、排油烟机、排风机、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1. 8m;厨房电炊具、洗衣机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1.0m~ 1.3m;柜式空调、冰箱及一般电源插座底边距地宜为0.3m~0.5m 。
1.2.3.4 住宅建筑所有电源插座底边距地1. 8m 及以下时,应选用带安全门的产品。
1.2.3.5 对于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3m 。
1.2.3.6 单台单相家用电器额定功率为2kW~3kW 时,电源插座宜选用单相三孔16A 电源插座;单台单相家用电器额定功率小于2kW 时,电源插座宜选用单相三孔10A 电源插座。家用电器因其负载性质不同、功率因数不同,所以计算电流也不同,同样是2kW ,电热水器的计算电流约为9A ,空调器的计算电流约为11A。
1.2.4 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配置1.2.4.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 6m 。
1.2.4.2 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规定配置:
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
2 装有空调的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
3 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冰箱单独一回路);
4 装有电热水器等设备的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5 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 个(组)。
1.2.4.3 家居配电箱按照实际应用规定了最基本的配置,家居配电箱的设计与选型不应低于此配置。空调插座的设置应按工程需求预留;如果住宅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空调的插座回路应改为风机盘管的回路。家居配电箱具体供电回路数量可参照下列要求设计:
1 三居室及以下的住宅宜设置一个照明回路,三居室以上的住宅且光源安装容量超过2kW 时,宜设置两个照明回路。
2 起居室等房间,使用面积等于大于30m² 时,宜预留柜式空调插座回路。
3 起居室、卧室、书房且使用面积小于30m² 时宜预留分体空调插座。使用面积小于20m²时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 个;使用面棋大于20m²时每一回路分体空调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 个。
4 如双卫生间均装设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每个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卫生间的照明宜与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同回路。如果住宅套内厨房、卫生间均无大功率用电设备,厨房和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及卫生间的照明可采用一个带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回路供电。
1.2.4.4 装有淋浴或浴盆卫生间的照明回路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为卫生间照明回路单独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全可靠,但不够经济合理。卫生间的照明可与卫生间的电源插座同回路,这样设计既安全又经济,缺点是发生故障时,照明没电,给居民行动带来不便。
装有淋浴或洛盆卫生间的浴霸可与卫生间的照明同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2.5 截面积的选择1.2.5.1 本条款及本规范条文里出现的三相电源为AC380V 电源。对用电量超过12kW 且没有三相用电设备的住户,规范建议采用三相电源供电,对电能表的选用只做出了按相计量的规定,设计人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选用一块按相序计量的三相电能表,也可选用三块单相电能表。
1.2.5.2 当住户有三相用电设备和单相用电设备时,设计人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选用一块按相序计量的三相电能表,也可选用一块三相电能表和一块单相电能表。
保障性住宅还会继续建设,在不降低用电量又执行国家\"四节\"方针的原则下,本规范规定了建筑面积小于等于60m² 且为一居室的套型,进户线不应小于6m²时,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 5mm²。
1.2.5.3 住宅建筑套内电源布线选用铜芯导体除考虑、其机械强度、使用寿命等因素外,还考虑到导体的载流量与直径,铝质导体的载流量低于铜质导体。目前住宅建筑套内86 系列的电源插座面板的占多数,一般16A 的电源插座回路选用2.5mm² 的铜质导体电线,如果改用铝质导体,要选用4mm²的电线。三根4mm²电线在75 系列接线盒内接电源插座面板,施工起来比较困难。
1.2.5.4 按照《JGJ 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表3.3.1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60m²且为一居室的住户(A 套型) ,用电指标为3kW ,电能表规格为5 (20)A。铜质导体(BV) 6mm²进户线根据GB/T 16895. 15 《低压电气装置》第523节布线系统载流量计算出,环境温度为25℃、30℃、35℃ 和40℃ 时,2根负荷导体的持续载流量分别为36A 、34A 、31A 和29A ,完全能满足该套型的用电要求;住宅建筑照明功率密度目标值为6W/m²~7W/m² ,按10W/m²计算,A套型的照明用电量为600W ,照明回路支线采用铜质导体(BV) 1. 5mm²完全能满足要求。
1.2.5.5 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60m² 且为一居室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6mm²时,照明回路支线不应小于1. 5mm²时,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²。建筑面积大于60m²的住户,进户线不应小于10mm²时,照明和插座回路支线不应小于2.5mm² 。
1.3 弱电部分1.3.1 家居配线箱1.3.1.1 每套住宅应设置家居配线箱。
1.3.1.2 家居配线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的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宜为0.5m 。
1.3.1.3 距家居配线箱水平0.15m~0.20m 处应预留AC220V电源接线盒,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家居配线箱面板底边平行,接线盒与家居配线箱之间应预埋金属导管。
1.3.2 有线电视系统1.3.2.1 住宅建筑应设置有线电视系统,且有线电视系统宜采用当地有线电视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
1.3.2.2 每套住宅的有线电视系统进户线不应少于1 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分配交接。
1.3.2.3 住宅套内宜采用双向传输的电视插座。电视插座应暗装,且电视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 1.0m 。
1.3.2.4 每套住宅的电视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1 个。起居室、主卧室应装设电视插座,次卧室宜装设电视插座。
1.3.2.5 住宅建筑有线电视系统的同轴电缆宜穿金属导管敷设。
1.3.3电话系统1.3.3.1 住宅建筑应设置电话系统,电话系统宜采用当地通信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
1.3.3.2 住宅建筑的电话系统宜使用综合布线系统,每套住宅的电话系统进户线不应少于1 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
1.3.3.3 住宅套内宜采用RJ45 电话插座。电话插座应暗装,且电话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0.5m ,卫生间的电话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0m~ 1. 3m 。
1.3.3.4 电话插座缆线宜采用由家居配线箱放射方式敷设。
1.3.3.5 每套住宅的电话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2 个。起居室、主卧室、书房应装设电话插座,次卧室、卫生间宜装设电话插座。
1.3.4 信息网络系统1.3.4.1 住宅建筑应设置信息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当地信息网络业务经营商提供的运营方式。
1.3.4.2 住宅建筑的信息网络系统应使用综合布线系统,每套住宅的信息网络进户线不应少于1 根,进户线宜在家居配线箱内做交接。
1.3.4.3 每套住宅内应采用RJ45 信息插座或光纤信息插座。信息插座应暗装,信息插座底边距地高度宜为0.3m~0.5m 。
1.3.4.4 每套住宅的信息插座装设数量不应少于1个。书房、起居室、主卧室均可装设信息插座。
1.3.4.5 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间、电信间可合用,也可分别设置。
1.3.5 家庭安防系统1.3.5.1 家庭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访客对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机宜安装在单元人口处防护门上或墙体内,室内分机宜安装在起居室(厅)内,主机和室内分机底边距地宜为1. 3m~ 1. 5m;
2) 访客对讲系统应与监控中心主机联网。
2 水路部分2.1 施工工艺及注意事项2.1.1 施工注意事项1 一般水路改造走顶不走地,各冷、热水出水水口必须水平,一般左热右冷,管路铺设需横平坚直。布局走向要安全合理。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正确且平正,便于使用和维修。
2 进水应设有室内总阀,安装前必须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砂眼、裂纹等现象。
3 水表安装位置应方便读数,水表、阀门离墙面的距离要适当,要方便使用和维修。
4 内如加装软水机、净水机、小厨宝等应考虑预先留好上、下水的位置及电源位置。
5 冷、热水管均为入墙做法,开槽时需检查槽的深度,冷热水管不能同槽。
6 淋浴混水阀的位置正确,且装在浴缸中间(先确定浴缸尺寸),高度为浴缸上中150-200mm,按摩浴缸根据型号进行出水口预留。混水阀孔距一般保持在(暗装)150mm,(明装)100 mm,连杆式淋浴器要根据房高和业主个人需要来确定出水口位置。
7 坐便器的进水出口尽量安置在能被坐便器挡住视线的地方。连体坐便器要根据型号来确定出水口的位置,一般要留在马桶下水口正中左方200 mm处。
8 电热水器一般需固定在承重墙上,如情况特殊,固定在非承重墙上要做固定支架,且顶层要有足够位置做固定支架,需提前与热水器厂家进行沟通,以便确定热水器出水口的位置。
9 安装热水器进出水口时,进水的阀门和进气的阀门一定要考虑并应安装在相应的位置。
10 安装厨、卫管道时,管道在出墙的尺寸应考虑到墙砖贴好后的最后尺寸,即预先考虑墙砖的厚度。
11 设计水管时应考虑洗衣机的用水龙头安装位置,下水的布置。同时注意电源插座的位置是否合适。厨柜内放滚筒洗衣机一定要确定好洗衣机和厨柜的尺寸,以便留好上下水的位置。
12 墙体内、地面下,尽可能少用或不用连接配件,以减少渗漏隐患点。连接配件的安装要保证牢固、无渗漏。
13 墙面上给水预留口(弯头)的高度要适当,既要方便维修,又要尽可能少让软管暴露在外,并且不另加接软管,给人以简洁、美观的视觉。对下方没有柜子的立柱盆一类的洁具,预留口高度,一般应设在地面上500-600mm。立柱盆下水口应设置在立柱底部中心或立柱背后,尽可能用立柱遮挡。壁挂式洗脸盆(无立柱、无柜子)的排水管一定要采用从墙面引出弯头的横排方式设置下水管(即下水管入墙)。
14 水改后出水口与洁具、热水器等连接,建议加装三角阀。
15 水路改造完毕要做管道压力实验,实验压力不应该小于0.8MPa。
16 水管管卡安装规范:管卡安装间距600mm,弯头处两侧150mm加吊卡;吊卡安装必须弹线施工,平行顺直,加胶到位安装牢固。
17 水管过墙加铁套管保护,铁套管管口打磨无毛刺,统一涂刷红色防锈漆。
18 内丝弯头水平,出墙尺寸合理。要求高低误差3mm以内,墙砖表面管件凸凹2mm以内。
19 主水管固定,阀门标签明确。
20 下水管静音防露工艺要点,下水管用梯度吸音棉包裹。包裹后外面全部用胶带缠绕。梯度吸音棉规格1000x2000x50mm,1.3公斤/平方米,施工前需要把50mm厚的吸音棉撕开为25mm厚左右,然后包裹,柔软面朝向水管壁,管子包的厚度不少于50mm。
2.2系统水压试验要求1 试压前应关闭水表后阀门,进行室内管路系统打压。
2 将试压管道末端封堵缓慢注水,同时将管道内气体排出。充满水后进行密封检查。
3 加压宜采用手动泵或电动泵缓慢升压。升至规定试验压力(一般水路8个压)后,停止加压,观察接头部位是否有渗水现象。
4 稳压后,半小时内的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为合格。试压结束需认真填写试压记录并请客户签字确认后存档。
5 试压结束,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并签字确认。
参考资料1.《12DX603住宅小区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2.《JGJ 24-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4.《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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