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镇江车管所办理交管业务
太远?不方便?
你也是不是有过这些烦恼

好消息来啦! 这些问题统统都要解决啦! 镇江各辖市(区)车驾管业务 可实现“就近办、便捷办”啦! 一起来了解下吧 为了深入贯彻公安“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按照上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将下列车管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辖市(区)大队,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切实提高辖市(区)车管业务水平,促进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1 注册登记、转移登记 在前期已下放的小型汽车业务基础上,进一步将各类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除外)、危险品运输车、进口摩托车的注册登记、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下放至辖市(区)大队。上述权限下放后,辖市(区)大队可办理所有国产、进口、新能源类大中型客货车、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和辖区内转移登记业务。 2 变更登记 将机动车(校车除外)的变更车身/车架、变更发动机、变更车身颜色、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加装尾板等变更登记业务下放至辖市(区)大队。 3 抵押登记/解除抵押 抵押权人为银行或者汽车金融类的,将各类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业务下放到辖市(区)大队。抵押权人为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类的,仍由市车管所统一办理抵押或解除抵押。 4 注销登记 各辖市(区)范围内机动车正常报废(可提供我市有资质的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辖市(区)大队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属于车辆灭失、因质量问题退车、因故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或者外地号牌车辆申请注销的仍由市车管所统一办理。 5 补换领登记证书 各辖市(区)范围内各类机动车(校车除外)需要补换领登记证书的,由辖市(区)大队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审核办理流程。 6 补换领行驶证 将各类机动车的补(换)领行驶证业务(校车除外)下放到各辖市(区)大队。包括在允许范围内的安装车顶行李架、出入口踏步件、换装散热器面罩或保险杠、更换轮毂后重新换领行驶证的业务。 温馨提示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提前准备好健康码! 来源:镇江车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