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市城市管理局再次发布通告,提醒车主妥善处理“僵尸车”。今日,瀍河区、涧西区对部分未及时按要求处理的此类车辆进行了拖离,对此进行了采访。
现场:“僵尸车”占压盲道,城管部门予以拖离
当天上午,随涧西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芳华路中段符家屯附近,看到道路北侧的人行道上停放着三辆“僵尸车”,轿车、小型货车、叉车各一辆。

这三辆车均已严重破损,没有悬挂号牌,外表锈迹斑斑,其中的一辆轿车上还覆盖着杂物。此外,这些车辆都停放在盲道之上,严重影响行人通行。
在瀍河区九都路与夹马营路交叉口北侧,也停放着一辆“僵尸车”。这辆面包车同样没有悬挂号牌,车窗玻璃损坏,其中一个轮胎已经空瘪。
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之前,他们均已在这些车辆的明显位置张贴了通告,但车辆仍未被及时挪走,他们决定强行予以拖离。
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周新建告诉,去年10月以来,我市已累计依法拖离“僵尸车”279辆、三轮车以及摩托车等100余辆。
警告:“地毯式”排查持续进行,发现一辆清移一辆
今年8月5日,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清理城市区内“僵尸车辆”的通告》,之后,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在辖区内的道路两侧、公园、住宅小区等区域内进行了排查,一批“僵尸车”再次浮出水面。
通告所指“僵尸车”,主要是指占用公共场所停放,外表脏污破损、长期无人使用或无法使用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
“在张贴通告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各种途径联系车主,通知他们尽快处理。”涧西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双胜说,排查出这些车辆后,他们会首先通过车辆号牌、发动机号码等信息,设法与车主取得联系,告知其自行处理或将车辆停放至私人场所。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者逾期未按照要求处理的车辆,城市管理部门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拖离,集中存放。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市管理部门将持续对“僵尸车”进行“地毯式”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清移一辆,释放更多公共空间,为群众提供便利。
提醒:公告期满将依法处理,认领“僵尸车”须先办手续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拖离的这些“僵尸车”,目前全部集中存放在市城市管理局盘龙冢“僵尸车”停车场。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并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以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
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支队住建大队大队长薛伟利介绍,对拖离后集中存放的“僵尸车”,城市管理部门将协调公安机关定期进行公告,3个月公告期满后,将依法分类进行处理。对拼装、达到报废期的车辆,依法强制报废;对有涉嫌盗抢或其他违法犯罪的车辆,将通知相关单位接收处理;对公告期满仍不接受处理或无人认领的车辆,将依法统一销毁。
薛伟利表示,车辆集中存放期间,如有车主想要认领,可持有效证件以及相关证明到市城市管理局办理领车手续后进行领车,免收拖离和存放费用,其他费用由车主自理。
呼吁:“僵尸车”安全隐患多,发现可拨打12319举报
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的“僵尸车”,多数存在不悬挂号牌、未年检、无保险等违法现象。部分车辆占压道路,而且污损严重,影响通行,也影响市容市貌。此外,“僵尸车”普遍存在电路老化、遗留油品等问题,在夏季容易发生自燃现象。
市城市管理局呼吁,市民如果发现“僵尸车”,可及时拨打城管热线电话12319进行举报,城市管理部门将及时予以处理。( 李三旺 通讯员 胡惠娟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