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美景虽浪漫 但未经许可 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都是违法的 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邵阳县警方查处一起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案 查获烟花爆竹151箱 5月17日 邵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在黄塘乡进行烟花稽查时发现 一辆面包车有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嫌疑 民警立即上前 对该车辆进行检查 当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0余件 经进一步调查 嫌疑人唐某某从衡阳某烟花爆竹公司 购买151箱烟花爆竹用于售卖 并将所购烟花爆竹储存在 不符合储存条件的房屋中 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经询问 唐某某对其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 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唐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可私自运输、储存和燃放。请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 2.非法储存危害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审核:赵志红
二审:张高桦
一审:张 洋
编校:龙嘉莉
来源:治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