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基本情况
招生代码: 1160
院校全称: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 国有公办
学历层次: 专科
学习年限: 三年
招生专业: 空中乘务
二、院校简介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系省级示范专业建设点,由我校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混合所有制办学,使教学紧贴企业服务前沿。与金通公司成立混合所有制学院,与吉祥航空、厦门航空、东方航空公司组建订单班,实现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办学。
培养对象:热爱民航事业,具有较高职业技能与素养,较强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与文化素养,一专多能的国际化、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就业方向:航空公司、机场、高铁,相关高端服务行业。空中乘务专业与厦门航空、吉祥航空、东方航空等多家公司签订了“定向班”培养协议。毕业生已被中国国航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上海航空、大韩航空、韩亚航空、全日空航空、海南航空、首都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成都航空、春秋航空、长龙航空、吉祥航空、九元航空、东海航空等航空公司从事空中乘务工作以及机场,京沪高铁公司等,并受到良好赞誉和认同。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60人
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注册条件
1、参加对口单招和中职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标准执行。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经过我院专业面试和体检,并取得合格成绩。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
①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②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③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艺术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④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