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老君庙法庭:倾心调解“枫”调理顺(调解纠纷被告当事人化解)

探视遭拒引冲突 情法结合找突破

2023 年9月的一天,王某甲陪同其妹妹王某乙到王某乙前夫吴某家探望孩子受阻,双方发生争执,争执期间,王某甲到厨房拿起桌子上的菜刀,双方立即开始争抢菜刀,争夺过程中,吴某父亲吴老汉的手指被菜刀划伤。
随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吴老汉将王某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本来探视孩子是为了培养和联络感情,应采取文明、友好、和谐的方式进行,让孩子感受到关爱、关心和温暖,如果不考虑孩子感受,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处理,将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也是当事人双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为妥善解决纠纷,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彭永梅把原、被告及被告的父亲同时叫到法庭,运用“倾听+协调+疏导”方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后,分别站在各自的立场上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交谈,同意将被告的损失及孩子的探望问题一并处理,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剑拔弩张的两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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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定方案 双向调解获认可

原告罗某与被告孙某是前后邻居,两家因罗某房屋外墙彩钢瓦超出墙面距离问题发生纠纷,孙某将罗某的彩钢瓦捣坏,罗某在阻止孙某的过程中倒地受伤。
报案后,派出所对孙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关于罗某治疗费用及彩钢瓦损失,经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后,罗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和财产损失。

通过前期阅卷、调查和询问,彭永梅法官发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除了本次审理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之外,双方当事人之间还存在涉及建房问题的相邻关系纠纷,如果不妥善处理,将双方心里疙瘩解开,则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冲突。
为消除潜在不稳定因素,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彭法官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好调解这把钥匙,实现纠纷的一次性解决,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调解初期,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互不相让。
洞察到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是赔偿数额和原告外墙滴水问题后,彭法官一边安抚双方的情绪,一边逐一做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念及邻里情,把话说开,打开心结,同时从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人情世故等方面分析双方的过错责任。
经过六个小时的不断沟通,到夜晚八时许,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两笔赔偿款。

两个案件成功调解并即时履行,同时也化解了潜在的纠纷,不仅避免了双方当事人陷入诉累,也节省了司法资源,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老君庙法庭荣誉面前不停步,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释法明理、定分止争。
相信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绘就一幅幅靓丽的“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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