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便考虑到定制成本和材料的特殊性,近万元的价格仍然显得过于高昂。毕竟,在市政工程中,这类规格的转角路沿石其实并不罕见,模具也可以重复利用。对于市政单位这样的“大客户”来说,重新定制或购买几块路沿石应该并不是难事。
我在当前负责的市政道路路沿石施工项目中,也使用了相同材质的路沿石。根据我们的合同成本价,花岗岩路沿石的综合单价仅为102元/m,这其中还包括了基础垫层、材料费、人工机械费和安装费。如果按照这个单价计算,即便是更换整段10米长的路沿石,成本也仅在1000元左右,加上额外的运费和人工机械费,最多不会超过2000元。
因此,市政单位所报的近万元高额更换费用,确实令人费解。这不禁让人怀疑,这是否又是市政等垄断单位的一贯做法?利用自身的地位,随意定价,让公众为不合理的费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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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公共设施损坏赔偿要价高的问题并非个例。此前就有发布指出,某驾驶员撞坏市政护栏后,被要求赔偿的金额高达十余万元。这种天价赔偿不仅让公众感到不满,也暴露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定价的混乱。
根源在于价格不透明、流程不规范以及主管部门行事强硬。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建立客观、公正、透明的定价体系,让公众能够清楚了解赔偿标准。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防止类似的天价赔偿事件再次发生。
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当然有义务为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赔偿。但我们也应该享有知情权,了解赔偿标准的制定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公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