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的传染风险,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交管窗口业务。
具体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
1、已预约考试成功的考生,交警支队将统一办理平移取消,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ln.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预约,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预约,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通讯通畅,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将会及时与您联系,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工作导致的过期问题。
二、满分教育、审验教育业务
交警支队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及时调整考试、教育计划,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三、交通违法处罚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暂时允许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及时处理的,不会增加其他处理措施;对未按期审验的机动车或者驾驶人,在一级响应及过渡期内以提示纠正为主,不予处罚。
四、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年度检验业务
1、您可使用交警支队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营口市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中的车管所“营口市车驾管业务快捷键”查询信息或办理互联网简单业务。
2、使用手机APP“交管12123”或登录网址www.122.gov.cn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快捷业务快速办理,确保您自身安全的同时高效快捷地办结业务,我们将采取每日2次邮寄的方式,第一时间将补办的证件等送至您的手中。
五、行政复议、申诉及事故复核业务
车主、驾驶人可以通过向邮箱3177620188@qq.com传送邮件的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诉及事故复核等事宜,邮件应至少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及本人签名留有联系电话、日期的申请书照片。
六、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
发生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进行网上处理或到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处理。
各项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驾驶人考试业务
张警官13841766088
满分教育、审验教育
营口市2990880 ;
大石桥5821556;
盖州7813640;
开发区6758098
交通违法处罚业务
营口市2990243、 2990058 ;
大石桥13940791919;
盖州7708055;
开发区6758077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营口市2950077;2950005;
传真电话:2953550;
大石桥5833871;
盖州7819699;
开发区6758055;
机动车年度检验业务
蔡警官15041764455
行政复议、申诉及事故复核业务
2990084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业务
贾警官13704975361
运输保障服务专线
营口市2990099;
大石桥5813658;
盖州7813426;
开发区6219365
感谢你们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工作时间拨打业务咨询电话,交警支队竭诚为您服务!
营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