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多部门联合取缔(报废拆解机动车取缔回收)

回收拆解市场秩序

近日,吴川市公安局与市科工贸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吴川多部门联合取缔(报废拆解机动车取缔回收)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市交通运输局

及相关镇街等部门

组成联合执法队

对吴川市樟铺镇、长岐镇的

3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非法经营点

依法进行取缔

【行动现场】

联合执法队经过实地调查取证后

发现在樟铺镇龙塘村、竹山村

长岐镇沙美村

等3家拆解报废机动车非法经营点

在没有取得资质认定的情况下

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

联合执法队依法

对该3家拆解报废机动车非法经营点

进行现场取缔

【小贴士】

Q:

什么是报废车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

Q:

报废车辆回收企业如何申请?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

(三)具备必要的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于500辆;

(五)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六)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七)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设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还应当符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Q:

报废车辆拆解资质如何办理?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

3、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6、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下步

吴川市公安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加大对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业的整治力度

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资料来源丨吴川发布、吴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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